國際在線消息: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201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237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潘家園派出所民警楊金剛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2013年3月,楊金剛接受他人請托,通過其他民警干預某案件處理情況,事後接受請托人吃請及襯衫一件(價值人民幣600餘元)。2014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給予楊金剛行政警告處分。
  2.北京市門頭溝區王平鎮東石古岩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向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2年春,張向傑虛報本村養蜂人數,從鎮政府冒領養蜂專項補貼款人民幣2400元,後個人決定將該款發放給外村村民高某。2014年3月,門頭溝區王平鎮黨委給予張向傑黨內警告處分。
  3.北京市昌平區延壽鎮望寶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小龍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5月,高小龍接受監控器械代理商在營銷推廣過程中給予的禮金人民幣4萬元。調查期間,高小龍主動退出違紀款項。2014年3月,昌平區紀委給予高小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李書林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1年7月,因某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滿,李書林約被告之父吃飯並向其解釋判決情況,談話被全程錄音。李書林違背司法中立要求,私自以不當方式會見案件關係人併發表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4年4月,大興區人民法院給予李書林行政記過處分。
  5.北京市密雲縣溪翁莊鎮黑山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煒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3年6月至10月間,王煒先後收取黨員活動經費贊助款和部分樹木補償款共計人民幣3萬元,個人決定不列入村集體賬目,直接用於村委會支出及發放慰問款等。2014年4月,密雲縣溪翁莊鎮黨委給予王煒黨內警告處分。
  6.北京市密雲縣巨各莊鎮金山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福斌違反廉潔自律問題。2011年9月,趙福斌在負責村民占地補償款發放過程中,未經村兩委成員集體研究,違規向親屬鄭某等人額外發放補償款人民幣6萬元。2014年4月,密雲縣紀委給予趙福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汽車服務中心司機祁金虎“五一”期間違規使用外租車輛問題。給予司機祁金虎行政記過處分,當天用車費用300元由個人負擔,在全系統通報。
  2.天津市西青區國土資源分局土地監察所科員謝劍夫違反工作紀律問題。謝劍夫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給予謝劍夫行政警告處分。
  3.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二審監督處副處級檢察員王建宇公車私用問題。給予王建宇行政記過處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1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李軍,唐山市遷西縣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兼礦業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違規隱瞞截留公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資金。
  2.申懷平,邯鄲市涉縣司法局原局長,因貪污、受賄等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張書勛,衡水市商務綜合執法監督局法人代表,因強令他人履行非法定義務、私設“小金庫”、濫用職權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收繳違紀資金16369.64元。
  4.劉永傑,張家口市蔚縣城第二中學校長,因學校亂收費問題,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並將違規收取的試卷費、補課費予以退還。
  5.李國祥,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逸夫實驗小學校長,違規組織學生購買點讀機和課外閱讀圖書,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6.謝賀龍,廊坊市固安縣渠溝鄉南黃垡三村黨支部書記;吳景坡,廊坊市固安縣渠溝鄉南黃垡三村黨支部委員;張永新,廊坊市固安縣渠溝鄉南黃垡三村黨支部委員。因虛報冒領糧食直補款,謝賀龍、吳景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永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資金全部予以收繳。
  7.張久紅,唐山市盧龍縣蛤泊鄉中學校長,為其子大操大辦婚宴,違規收取禮金70000元,其中,收取管理對象禮金60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8.韓厚群,邢台市廣宗縣葫蘆中學校長,挪用專項資金用於發放教師福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挪用補助金予以收回並用於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9.李國強,定州市大鹿莊鄉北祝村黨支部書記,弄虛作假、騙取國家合作醫療補償款,私自收取村民辦理低保費用,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所得資金予以收繳退還。
  10.田炳強,石家莊市裕華區東風路社區居委會黨委副書記、代主任,故意刁難群眾,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11.黃元峰,保定市新市區民政局科員,工作時間上網玩游戲,在單位造成了不良影響,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2.楊存奇,辛集市前營鄉沙河村衛生室醫生,騙取新農合補償資金7652.59元,全部用於個人生活開支,調查中其主動退出違紀所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樊有貴,男,山西省展覽館副館長,公車私用,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陳家富,男,山西省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輝,男,山西省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一大隊大隊長。因違規印製宣傳台歷,2014年4月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劉金寶,男,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友宰鎮紀委書記,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劉連柱,男,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示範小學副校長,大辦婚喪喜慶,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馮濤,烏蘭察布市興和縣林業局職工,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違反工作紀律,長期不上班,在呼和浩特市承攬校安工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張樹輝,呼倫貝爾市阿榮旗住建局局長,2013年12月29日和2014年1月2日,張樹輝分批次在阿榮旗某飯店和某商務會館為兒子舉辦結婚喜宴,違規收受禮金356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規禮金35600元。(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違規發放福利,館長朱連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館長職務。
  2.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違規發放福利,副館長趙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鞍山市岫岩縣牧牛鎮政府婦聯主席、計生辦主任田淑萍操辦喬遷慶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並被免去鎮婦聯主席、計生辦主任職務。(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扶餘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原局長劉廷有公款送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2.樺甸市第六中學違規收費發放教師加班補助,第六中學校長李守華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3.遼源市龍山區壽山鎮永治村主任蔣衛陽違規操辦女兒喬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圖們市月晴鎮安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相起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長春市國家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違規購買處置車輛,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婁俊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通榆縣住建局規劃辦副主任楊春富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住建局局長劉寶輝被誡勉談話、住建局規劃辦主任侯永生被通報批評。
  7.遼源市財政局調研員徐傑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到殯儀館參加葬禮。遼源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徐傑黨內警告處分。
  8.公主嶺市卡倫水庫灌區管委會黨支部書記王玉祥上班時間打麻將。公主嶺市水利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玉祥記過處分,免去其卡倫水庫灌區管委會黨支部書記職務。
  9.磐石市寶山林場公益林監管員吳利忠借喬遷之機大操大辦。磐石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吳利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李德方,男,黑龍江省望奎縣火箭鎮正蘭三村村委會副主任,違規核銷招待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李興義,男,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四合村黨支部書記,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閻繼承,男,黑龍江省伊春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間,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以會務費等名義虛列支出,用於接待和購買購物卡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予局黨組書記、局長施海寧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13年11月,上海市市容環境質量監測中心違反財經紀律,組織公款旅游併發放現金,給予中心主任範玉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主持黨委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曹美琴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
  3.2014年1月8日,閔行區農委召開培訓會議,會後違反規定安排與會人員用餐併發放食品,區農委黨委書記劉明、黨委副書記沈德駒、紀委書記顧海生被誡勉談話並承擔相關費用。(上海市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宿遷市泗陽縣衛生監督所黨支部書記林其勝公款送禮問題。2013年中秋節期間,泗陽縣衛生監督所黨支部書記林其勝用公款購買價值4000餘元禮品送禮。泗陽縣紀委給予林其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
  2.宿遷市泗陽縣國稅局個別工作人員向企業亂攤派問題。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宿遷市泗陽縣國稅局第二分局稅源管理二股股長胡勇、稽查局科員莊召正,向企業亂攤派。泗陽縣紀委給予胡勇、莊召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宿遷市沭陽縣地稅局個別工作人員向企業亂攤派問題。2013年4月,宿遷市沭陽縣地稅局科員錢奎,向企業亂攤派,並收取回扣。沭陽縣地稅局給予錢奎行政降級處分,並調離原崗位。
  4.宿遷市宿城區龍河鎮副鎮長許爾鈞工作失職問題。2012年至2013年,宿遷市宿城區龍河鎮副鎮長許爾鈞工作失職,造成14戶業主入住近一年卻無電使用。宿城區紀委給予許爾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陳根秋,男,浙江省臨安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因違規發放津補貼,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王炳清,男,浙江省臨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浙江省臨安市衛生監督所所長,因違規發放水果、粽子等物品,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徐彩琴,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開發區(遞鋪街道)三官村村黨支部書記,因用集體資金購買禮品發放,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孫生明,男,浙江省金華市東陽市虎鹿鎮人民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因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李俊昉,男,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行政執法局局長,因違規設置“小金庫”用於發放獎金、補助,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蚌埠市縣鄉公路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張海公車私用,蚌埠市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銅陵縣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周真文工作日午間飲酒並酒後私駕公車造成事故,銅陵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東至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長劉東傑公車私用,東至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4.黃山市屯溪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長沙曉蓉違反工作紀律,屯溪區監察局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5.全椒縣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馬力違反規定接受下屬單位禮品,全椒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福建海峽銀行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問題。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福建海峽銀行平安支行、閩清支行、黎明支行、長樂支行、華林支行、東街支行等,採取虛列開支的方式,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給員工。福建海峽銀行黨委給予平安支行行長吳兆光、閩清支行行長張文建、黎明支行行長王平、長樂支行行長潘建波、華林支行行長陳峰、東街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長林勝等6人黨內警告處分。
  2.順昌縣國投公司總經理鄒吉福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春節期間,鄒吉福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駕駛公車回家過春節。順昌縣監察局給予鄒吉福行政警告處分,並責成其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
  3.永春縣東平鎮黨委書記林進生私設“小金庫”問題。林進生在擔任東平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鎮長期間,私設“小金庫”。經永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永春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4.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理賠部員工周永生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4月5日,周永生私自駕駛該公司查勘車用於私人活動。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給予周永生行政記過處分,扣發2014年一季度績效獎金,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責令其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該公司客服中心負責人蔡振群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福建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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