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面對盤根錯節的利益樊籬,固然需要官員有直面的勇氣和魄力,但更關鍵的仍是要靠制度、靠法治。不需政府掌握的權力,再“難放”也要放掉,“晉官”可能就會好當一點。
  據《廉政瞭望》報道,十八大之後,山西高級官員的頻頻落馬,和商人之間難以說清的利益糾葛,讓一些當地官場人士重提“晉官難當”,認為晉官迎來了一個危險期。
  “晉官難當”早已不是什麼新鮮提法,只不過以往更多指向安全事故監管之難,現在則是忌憚掃向官場的反腐勁風。媒體統計,自十八大以來,已有23名山西(或主要在山西任職)廳級以上官員被調查,省部級高官金道銘、申維辰的相繼落馬,所引發的震動更是可以想象。
  雖說隨著改革深入、反腐加力,“官難當”已是各地皆然的普遍趨勢,但在能源大省山西,或許不只是“矯情”,而有更強的代表性。如山西官場人士總結,從當地落馬的副處級以上貪官,很多都和煤炭有關。而金道銘、申維辰在山西時,和煤炭、房產等領域的商界人士的關係也是錯綜複雜。
  在過去多年的發展邏輯之下,官員可能會面臨一種看似進退維谷的困境:和利益集團走得太近,容易走向貪腐;要劃清界限,監管時又可能遭遇龐大阻力。這樣的困境,當年在安全監管時就曾面臨過,一個說法曾被廣泛傳播,“有些煤礦,你都不知道真正的後臺是誰。”一些官員或被煤礦收買拉攏、或沒法管而放任,最後爆出事故只能擔責。
  所以無論是求安全還是求發展,官員在面對煤炭等行業的既得利益時,可能都會有一些特殊壓力。已有觀察人士分析,“晉官難當”的深層次原因,其實就是一部分官員缺乏直面地方利益集團的決心和力量。這種分析有一定道理,但可能也潛藏著誤區,我們不能過度寄希望於官員以個體力量,去和利益集團對抗。在治理礦難等安全事故上的經歷早已證明,法律和制度才是減少礦難的有效武器。
  近些年安全事故逐漸減少,並非官員個體的監管能力有了特別提升,而是仰賴越來越健全的安全監管制度。面對盤根錯節的利益糾葛,固然也需要官員有直面的勇氣和魄力,但更關鍵的仍是要靠制度、靠法治。
  實際上,在“晉官難當”的同時,民間還有“晉商難做”的感慨。如果官員的權力太大,商人的命運也掌握在官員手裡,只能彼此“綁縛”求得暫時的安全感。所以,關鍵還在於以制度促進放權。近期能源領域曝光的多起腐敗案已經說明,能源的相關審批權和核准權,現實中很容易被異化和尋租。這在能源大省山西表現得可能更為突出,因而“晉官”才感覺尤為“難當”。
  新一屆中央政府一直著力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在能源領域的力度還應更大一些,不需政府掌握的權力,再“難放”也要放掉,讓市場順其自然地發展,商人也就不會去逢迎官員,各就其位,“晉官”可能也會好當一點。  (原標題:“晉官難當”,源於權力“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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