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建立完善受理學籍投訴工作機制
投訴電話郵箱要向社會公開
本報訊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廳昨日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建立完善受理學籍投訴工作機制。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受理群眾投訴學籍管理相關問題的投訴電話和郵箱,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確認的處理投訴責任主體,省教育廳要求,處理責任單位對應由本級負責辦理的投訴,在3個工作日內向相關單位下發核查單核實情況,相關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並反饋。處理責任單位在核實情況後,要在5個工作日內研究確定辦理意見,並以督辦單形式逐級下發至具體承辦單位。具體承辦單位在收到督辦單之後,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按要求辦結,並逐級反饋至處理責任單位。處理責任單位在確認處理結果後應及時告知投訴人。記者 劉澤飛 (原標題:投訴電話郵箱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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